市司法局召开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9日
为落实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规范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收费活动,我局于2010年2月5日召开了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培训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我市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培训。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门立峰副处长和收费检查处陈灏副处长到会发言,培训会由我局鉴定管理处马志云处长主持,赵立军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门立峰副处长向各鉴定机构负责人宣讲了《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基准价(试行)》,并就相关的收费管理原则和鉴定项目、鉴定费计算方式和方法进行了讲解,方便各鉴定机构掌握《收费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款和鉴定费计算方法。
收费检查处陈灏副处长就今后市发改委有关司法鉴定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明确了收费检查的依据、程序和标准等相关问题,方便各鉴定机构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收费活动,避免违规收费情况的发生。
会上,市发改委同志与各鉴定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互动交流,解答了大家关于一些条款的疑问,进一步强化了鉴定机构对收费标准的认识,共同探讨了影响司法鉴定收费活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赵立军副局长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新近出台的《收费管理办法》是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重要制度规定,也是构建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收费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对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性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保障司法、服务诉讼、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有重要意义。各鉴定机构要充分认识《收费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按照《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自身收费行为,避免不正当竞争。我局将于今年上半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市司法鉴定收费活动规范、有序、健康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