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组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法律服务团全力保障首都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4月7日上午,市司法局在西单文化广场举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法律服务团启动仪式。副市长刘敬民同志、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各区县政法委副书记、司法所所长、基层人民调解员和律师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于泓源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的城市化工程,并同步开展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这是市委、市政府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首都和谐稳定,使命光荣、义不容辞。
于泓源同志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从推进“世界城市”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二是要统筹司法行政资源、多兵种协同作战,积极开展征地拆迁、施工扰民、社会治安、信访接待、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开展重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可能对整治工作造成影响的矛盾纠纷;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助教育,从根本上减少重点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各区县司法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主动请战参战,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三是要突出发挥好法律服务团的作用。相关区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区县和乡镇两级排查整治法律服务团的建设,积极开展培训,使法律服务团尽快适应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团的工作领域,使服务团在服务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参与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办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刘敬民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对首都司法行政系统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积极拓宽工作领域,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刘敬民同志指出,举行北京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法律服务团”启动仪式,是首都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具体行动,必将对全市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起到重要的作用。
刘敬民同志强调,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密切协作和共同努力。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广泛,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功能于一体,具有服务社会、贴近基层、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任务、承担着重大的责任。
刘敬民同志要求,各区县特别是担负城中村改造任务的九个区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关心支持法律服务团的工作,着力解决法律服务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法律服务团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启动仪式上,刘敬民同志和市司法局领导共同为参与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9个区县法律服务团授旗。昌平法律服务团团长、海淀区律师代表、大兴区调解员代表分别发言,表示一定要立足本职、发挥职能、联系群众,切实完成好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