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律师事务所党建促业务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8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委领导近期关于北京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8月12日下午,市司法局政治部在市律师协会四层视频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党建促业务座谈会,座谈会由市司法局纪委书记邓建生同志主持。市律协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公田、市局律管处、市律协有关负责人和24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代表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围绕党支部在律师事务所的定位及作用发挥、党支部与事务所决策机构的关系、个人所党支部的建设、党员律师特别是老党员律师的作用发挥、党建与律所文化建设的结合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并就如何以党建促进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交流了经验和做法。
在听取与会代表的发言后,李公田同志就进一步推动律师党建工作强调三点意见。一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必须要与律所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才会有实效;二是党建促业务发展所说的业务是广义上的业务,应该包括律所的战略目标设定、市场开拓、制度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作风建设以及风险防范等各方面内容;三是党建促业务发展要在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上下功夫,探索切实有效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邓建生同志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谈了看法。他指出:第一,律师党建不同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建,不仅是体制内外的问题,更多的是由律师行业特点所决定的,是由律师的工作性质、组织方式决定的,如果统一标准和模式来抓党建,律师不欢迎,也没有效果。所以,律师党建一定要从行业特点出发,从律师事务所的实际出发,从律师党员的需求出发。第二,律师党建工作要发挥不同于律所现有管理机制的作用。律师事务所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律师构成不同,但都有一个管理问题。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需要多方面的力量配合,党支部应该在其中发挥重要的政治引领和凝聚人心的作用,增强事务所的内聚能力。第三,要明确律师党建的发展方向。律师党建不是走形式,不是简单的抓学习、搞活动,为了党员有活动而活动,而是要从律师事务所的实际和总体发展目标出发,切实发挥凝聚人心和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提升律师行业综合竞争能力和总体发展水平。邓建生同志最后希望大家要多加强交流,深入探讨和实践,共同促进律师行业现代化、科学化的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