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北京市2011-2015年律师业发展纲要》第三次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
10月26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北京市2011-2015年律师业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第三次讨论会。市局副局级领导李公田、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副会长王隽、白涛、周赛军、张小玮、市局律管处副处长冯新泉、市律协副秘书长赵菁、王笑娟、刘军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纲要》的体例、结构、内容、文字表述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对《纲要》的进一步修改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李公田同志就《纲要》修改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通过修改让《纲要》能更好的体现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并且要将《纲要》中目标和任务以及具体措施的部分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二是要结合北京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体现北京律师行业的特点;三是《纲要》既要立意高远又要有可行性,不能简单照搬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的内容,不能过于宏观,需要通过细化各项任务措施使其能解决北京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四是《纲要》体例上要做到更加科学,用语措词要规范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