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3日
今年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12月3日上午,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举办“百家企业共承诺,依法用工促和谐”——北京市“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蔡赴朝,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于泓源,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庆宝、市司法局副巡视员吴军,北京市文联党组副书记、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黎晶,西城区副区长苏东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北京书法家、企业、律师、社区居民代表和各区县司法局局长、相关部门同志以及媒体记者约150人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于泓源局长主持。
启动仪式上还介绍了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安排,顺义区建筑工程总公司代表100家企业宣读了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承诺书,北京书法家协会向做出承诺的企业代表赠送了法治题材书法作品,西城区律师代表宣读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倡议书》,仪式上还向外来务工人员和社区居民代表赠送了法律服务联系卡和法律书籍。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充分肯定了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为今年北京市“12·4”法制宣传日将 “百家企业共承诺 依法用工促和谐”作为主题,抓住了社会热点问题,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本次活动融入文化元素,书法家们专门创作了法治内容的书法作品,很有新意、很有创意、很有意义。对今后北京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张部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法制宣传要注重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法制宣传要寓于社会管理之中,寓于服务和保障民生之中,寓于重点工作推进之中。二是要突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利用各种文化载体,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发挥法治文化的引导性、倡导性、内塑性作用,用人性化、艺术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树立和弘扬法治精神,使学法用法守法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北京书法界参与到此次普法活动中,用传统文化传递法治理念,是一次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有益实践;三是要突出资源整合,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制宣传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北京拥有得天独厚的科技、教育、文化、人才等优势,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完善大普法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这次活动,动员和发动各级各类企业,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必将在社会上起到带动和辐射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蔡赴朝在讲话中强调,开展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倡导法治精神,对于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推进首都法制化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宣传:一是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是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大力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他要求,各区县、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中央和全市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好法制宣传活动,推动“五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突出效果,深入社区、农村和单位,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组织开展讲座、征文、演讲、展览、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吸引群众参与。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期间,我市举办了法治论坛,利用户外媒体刊登“12·4”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并向全市免费发放“12·4”宣传海报13000份。各区县、各系统也利用多种形式,相继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制讲座、法制宣传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五五”普法的最后一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推向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