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办公室召开2011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交流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3月17日——3月18日,市司法局办公室召开了为期两天的2011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交流研讨会,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立军、市监狱局政治部主任何中栋、市劳教局副局长张成全以及全系统各单位新闻宣传主管领导(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人、通讯报道员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交流研讨会。
会议首先全面总结了2011年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成果,并对今年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随后,市司法局办公室对2010年度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报道员进行了通报,市监狱局新闻中心、丰台区司法局办公室和昌平区司法局法制科分别做了典型发言。此次会议还邀请了法制日报社和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的编辑记者进行了具体的业务指导,办公室外宣办对全系统的通讯员进行了新闻摄影技巧培训。与会同志在交流研讨环节纷纷表示,此次交流研讨会内容丰富,培训精彩实用,有效促进了全系统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横向交流,有利于互相学习,进一步促进工作。
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立军在讲话中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系统外宣工作可圈可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外宣部门同志们勤奋工作、开拓创新的结果。在谈到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时,赵立军副局长强调了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善于借助媒体实行新闻执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系统要学会利用媒体这个经济、便捷的传播工具,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比如在普法宣传、律师队伍建设、阳光中途之家等各项需要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中,都可以有效利用媒体策划宣传内容,增强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获得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充分认识新闻素养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应对媒体的能力。随着政治民主化、管理公共化、新闻社会化、公关多元化趋势的日益强化,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转变思维,改进方法,学会应对媒体。要善于借助媒体推动工作,尤其是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系统有很多亮点工作,比如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活动、中途之家建设工作等等,要善于利用媒体制造声势,吸引受众的注意力,通过媒体传播出司法行政系统的声音,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充分认识新闻媒体在推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既要善于运用影响媒体的政治优势,又要遵循新闻规律才能影响媒体。对于基层单位而言,应注意平时主动与媒体联络,有正面新闻事件的时候及时通知媒体,邀请媒体配合做好宣传推广。要避免仅仅提供给记者程式性的经验材料,多花功夫与记者深入沟通,发掘具有新闻价值的鲜活素材,最终收到良好的传播效果。同时要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服务好媒体。
二、进一步做好2011年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
一是要运筹策划,先声后实。要学会用策划让新闻宣传入耳、入心、入脑。实践证明,只要以百姓的新闻需求为本,有明确的主题,有创新、有突破,善于运筹,精于设计,就能较好地达到宣传目的。全系统各级外宣部门要深入研究,找准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比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都与民生息息相关,今年贯穿全年的“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活动也是贴近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活动,怎样把各区县的活动策划好,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策划,要形成多层次、多角度、有深度的报道格局。同时,要特别注意制定好宣传基调,统一宣传口径,避免宣传工作出现不同的声音。要不断丰富宣传报道形式,把握一个基调,百花齐放,形成舆论氛围。
二是要先声夺人,闻风而动。市局办公室外宣办将在今年修订《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对我系统新闻发布的内容、审批程序、新闻发布会的召开等进一步提出明确的规定。全系统各级外宣部门要善于利用新闻发布会宣传和推进工作,遇到重大敏感事件和活动要及时向市局办公室外宣办请示报告。在应对媒体的负面报道时要慎重,要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策略,来应对负面报道,全面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名副其实,恰如其分。要善于利用媒体来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首先要重视形象的宣传。其次要把握好宣传的度,不仅要“说”,而且要会“说”,要讲求方式方法,讲求科学,讲求艺术,在合适的时间,合理的地点,有技巧、有艺术地讲事实和恰当的人物,让媒体信服,让公众信服。第三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财力上对新闻宣传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