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泓源局长参加全国司法厅(局)长研讨班就律师管理与服务和“两类人员”教育管理进行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7月18日至20日,于泓源局长参加司法部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的全国司法厅(局)长研讨班,并做题为“抓好新型组织管好特殊人群 认真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发言。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陈训秋,副部长、党组成员张苏军、郝赤勇、赵大程,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韩亨林,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张彦珍在研讨班上作了讲话。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长、监狱局长参加研讨班并做了交流发言。副省级城市司法局长,解放军总政治部司法局长,司法部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研讨班。中央政法委、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研讨班。
吴爱英部长首先对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来司法行政工作成绩后,重点就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吴爱英部长在讲话中提出了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放到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坚持执业为民、服务为民,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服务为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通过强化社会服务提高社会管理实效。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的专业优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律需求;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要努力创新服务群众的平台和载体,不断总结完善和发展近年来在实践中创造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12348”法律服务热线、“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一些好的做法,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服务群众的工作合力,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和实际效果。
二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活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积极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具有相应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要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好人民调解法规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三要进一步做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坚持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不断健全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切实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管理教育、劳动教育和出(入)监(所)教育等工作,搞好出监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加强罪犯心理矫治,探索推广个别化教育、个案矫治等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因人施策、一人一策,对症下药,努力做到教育改造工作形式、内容、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工作,努力提高戒毒工作水平。
四要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送必接和有效安置政策,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有效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帮扶、管理、安置、就业问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五要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要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水平。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司法行政立法工作,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总结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使之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同时要根据新的实践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统一协调的制度体系,推进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成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标准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规范化水平。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努力做到围绕管理服务创新、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统筹现有资源推进创新,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六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的长期任务,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要着力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社会管理能力建设。要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增强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把群众关心的事情说清楚,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讲明白,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切实增强群众工作实际效果。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调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依法履行各项执法管理和服务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要切实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和新兴媒体运用能力。
会上,于泓源局长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北京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创新思路,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全系统干警反复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指示,深入研究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和重点。在律师工作中,提出要实现“三个同步”,即党的建设与行业发展同步推进、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同步驱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步实现,确保首都律师业持续健康发展。在“两类”人员管理中,提出了“抓首要标准落实、抓政策系统设计、抓工作制度建设、抓功能作用拓展”的思路,着力巩固和延伸监所教育成果。
二是创新体制,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合力。注重宏观管理、统一协调。将各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个领导小组合并,建立了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矫正帮教协调委员会,形成了综治部门统一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的“两类人员”教育管理新格局。筹建全市律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社工委、市编办、市公检法等十几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市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及时研究解决律师管理与服务的重大问题。注重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在11个符合条件的区县全部建立了律师协会,出台了协会建设意见和对协会监督指导的意见,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功能奠定了组织基础。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实施意见》提出的调整管理机构、充实领导力量和管理力量的要求。注重条块结合、因事制宜。在律师党建工作领导体制上,改变了一些区县律师党组织由区(县)委有关部门直接领导的做法,建立了市司法局党委统一领导、区县司法局党组织直接领导、区县律师协会建立党委(总支)、支部建在律师事务所的新体制。在“两类人员”教育管理上,确立了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领导体制,有效调动了基层抓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创新机制,着力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会管理的效能。建立律师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联系沟通制度和区县司法局为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指派党建联络员制度,有效促进了律师行业党的工作的全覆盖。建立律师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公检法司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重大问题。建立律师承办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指导机制。制定出台了协调指导工作规程,积极发挥区县司法局和协会的属地优势,对重大敏感案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了重点律师专档和定期谈话制度;研发使用了律师代理案件信息统计系统,对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案件实施动态监管。在“两类人员”管理中,注重建立部门协调有力、责任分工精细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阳光中途之家”建设,实现“两类人员”接收、救助、安置和帮教一体化,织严了“两类人员”管理工作网络。密切部门协同,实现了服刑在教重点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无缝衔接,将改造表现差、不认罪伏法、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等十类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列为重点人,由区县司法局会同公安等部门实施信息核查、入监(所)帮教、当面接回、定期走访、加强管控等措施,有效杜绝了危险人员的脱漏管现象。
四是创新载体,着力丰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社会管理的实践途径。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活动为载体,统筹律师为主体的全市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向基层和群众提供全方位、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受到各类企业和广大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以建立北京律师业余党校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律师行业思想政治建设,探索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途径。以“阳光中途之家”建设为载体,为进一步做好“两类人员”管理工作搭建了新平台,提供了新途径。目前,在基本完成全市16个区县“阳光中途之家”软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全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座谈会精神,注重以“五个结合”为抓手,即“五类”人员与“两类”人员管理教育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常规工作与重点任务相结合、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着力在规范管理和使用上下功夫,着力在拓展思路和功能上下功夫,让党委政府切实感受到“阳光中途之家”在服务区域稳定和发展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