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兆波副局长参加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就首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做典型发言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4月23日至24日,司法部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郝赤勇,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张彦珍出席会议。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强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长;副省级城市司法局长;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司法鉴定管理局(处)长;司法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林兆波副局长代表于泓源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题为《不断开创首都司法鉴定管理新局面》的典型发言。
吴爱英部长做了重要讲话,她首先肯定了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建立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加强司法鉴定质量、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她强调了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意义,对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进一步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质量建设、科技建设和诚信建设,全面加强执业保障和执业监管,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为诉讼活动提供优质服务,为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职能作用。她指出,要始终坚持司法鉴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鉴定制度和管理体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司法鉴定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更好地发挥司法鉴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特殊功能和作用;要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要切实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诚信执业;要大力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执业管理规范和司法鉴定行业技术规范;要大力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科技建设,大力开展司法鉴定科技科研工作,重点突破鉴定实践亟需的关键技术;要大力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规划,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运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鉴定人政治业务素质,大力推进高资质、高水平公共鉴定机构的建设,提高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
吴爱英部长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把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投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宣传引导,为全面做好司法鉴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林兆波副局长在典型发言中重点介绍了北京建立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两结合”管理模式,在提升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资质、加强执业监管、保证鉴定质量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一、突出一个“严”字,加强行政许可与行业考评相结合。一是细化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行政许可标准。组织协会专家研究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实施细则,确保机构仪器设备配置达到较高水平。二是建立司法鉴定执业申请综合评估机制,专家出具的评估意见作为行政许可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举办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执业证。行政机关从法律层面、行业协会从技术角度对执业准入双把关,确保首都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起点占位高。
二、突出一个“细”字,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指导相结合。一是搭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市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配套办法《关于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认定标准》等7部管理办法,指导协会制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操作规范》等15项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其中《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在全市法院系统适用,规范统一了技术标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操作规范》高票入选网络评选的2010-2011年中国电子证据十大法制事件。二是每年开展鉴定质量检查活动。由主管局长、处长、协会会长带队深入机构,对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内部管理、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评查,聘请鉴定专家对鉴定案卷进行逐项评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三是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在重点案件的信访投诉处理中,行政机关都要组织协会专家和法律专家共同参与评议,确保案件处理依法、依规、准确。
三、突出一个“实”字,推进行政服务与行业服务相结合。一是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为社区居民开办鉴定常识讲座,为中关村企业开办知识产权知识讲座,试点“司法鉴定便民服务站”工作,贴近社区,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二是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博”等媒体,宣传司法鉴定工作。三是指导协会开展行业交流、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活动。组织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教育宣誓活动,邀请“当代福尔摩斯”李昌钰,“台湾公诉之神”张熙怀等多位名家开办讲座。
我市在规范司法鉴定执业秩序,提升鉴定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整体实力不断提升。全市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机构中,“国字号”队伍所占比例达33%;在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中,北京入围3家,入选1家,入围和入选比例均位居全国前列;在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中,我市有24家机构通过认证认可,其中10家通过国家级资质认证认可,通过比率位居全国前列;全市司法鉴定人中9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其中41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整体实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司法鉴定质量不断提高,鉴定公信力不断增强,服务司法审判、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充分彰显。几年来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北京及外省市委托办理鉴定案件达15万余件,其中接受外省市委托的鉴定案件已达总量的近30%,发挥了首都司法鉴定机构的辐射作用。在“力拓”、“真假华南虎”、“亿霖传销”、“丈夫拒签字致孕妇死亡”、“大兴火灾案”等一大批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中,首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起到了关键的证据作用,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