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成绩 总结经验 再接再厉我市召开“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总结会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3日
8月30日,市法宣办组织召开北京市“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总结会。会议由市法宣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主持。全市各区县法宣办(依法治区办)和各部委办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及媒体记者等100余人参加会议。司法部法宣司副司长李志路,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宣办主任周正宇,市人大内司办副主任王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吴庆宝副局长代表市法宣办做《北京市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自查报告》,市市政市容委、西城区法宣办分别代表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做典型发言,参与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市人大代表袁芳、陆杰华、张冬梅,市政协委员刘凝、黄殿琴、尚珂分别结合检查经历,对北京市普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一致认为,北京市的“六五”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展开、扎实推进、发展良好,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首都经济和社会中发挥了基础和保障作用;二是注重法治文化建设,普法工作更具生机活力;三是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普法工作更具社会性;四是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五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措施,普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代表委员们就消除法宣工作发展不平衡、加强互联网等新媒体运用、加强法制宣传评价体系研究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志路副司长肯定了北京市“六五”普法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绩,结合全国法宣工作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对北京市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王玲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北京市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自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北京市“六五”普法的工作情况,符合“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宣工作新的形势任务,全市各单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六五”基层工作:一是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使命感,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开展下一阶段的普法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特别是加强对普法责任制单位的统筹协调,合理运用资源,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更加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和针对性,要以树立守法意识、诚信意识为核心的价值目标,重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四是注重发挥媒体作用,使媒体宣传客观真实、准确,注意宣传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遵法守法的典型事例,注意培养和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五是注重创新法制宣传形式,针对社会需求,灵活变化,与时俱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做常新、有用有效。
周正宇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各项事业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平稳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促进广大市民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下安居乐业;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调动社会组织及群众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达到了预期目标,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他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思想基础,是推进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他要求,“六五”普法时间过半,全市要把握重点,扎实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首都中心工作,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加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二是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动员群众参与作为工作的根本方法。根据群众需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要在确保法制宣传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法宣教育。充分发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讲师团、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积极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深入推进首都法治政府建设。四是要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大力提倡案例式教学;注重加强对网络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研究,对新发生的新闻焦点热点,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占领舆论高地。五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全市各区县、各行业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法宣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力以赴,确保“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