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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宣办举办网络法制宣传通讯员、联络员培训班暨新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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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普法工作者队伍建设,9月25日-26日,市法宣办在律师培训中心举办了北京市网络法制宣传教育通讯员、联络员培训班暨新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讨会。各区县司法局法宣科科长、法宣办网络宣传通讯员、公益网络普法工作典型代表以及市属部委办局网络法制宣传工作人员等100余人参加。

  培训会上,市法宣办邀请相关单位和网络媒体负责同志就政务信息的写作与编辑,网络舆情应对,微信、微博以及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的发展、应用、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讲解与介绍。大家纷纷表示,讲座培训内容实用,既学到了知识又开阔了视野,很受启发。培训会后,与会同志就本地区、本单位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今后的发展方向等进行研讨,并就全市如何整合资源、打造北京的网络普法品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在总结时指出,网络普法不等同于普法,只是普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普法方式不能丢,要继续发挥作用。会议强调,利用新媒体普法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要不断提高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认识。新媒体是时代的发展而产生,不仅要充分认识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的紧迫性、重要性,同时要对其宣传形式、内容上高度重视。要注意普法工作好不好以群众是否喜欢、是否需要为标准,普法网站不能建设成为政务网站,更不能变成商业网站,要以社会的认同、群众的参与作为新媒体普法宣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不断加强新媒体宣传的基础建设。首先要从硬件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从设备、技术上跟上时代和形势的发展,根据自身的条件、特点加强建设。其次要提高人员队伍的建设,争取领导支持,加强对专业人才的配备。第三,要注重整合资源。市法宣办也将改版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整合全市普法资源,不断加大投入,加大领导的关注,信息的报送,将新媒体普法引向深入。

  三是积极主动地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首先要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为切入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要注重加强正面引导,以宣传正能量为主。其次要加大参与全市性网络普法活动的力度。如积极参与讲法制守秩序网络法律知识问答活动等。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法制法制宣传教育的研究力度,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新媒体的普法宣传工作中。

  会议还向各区县、各行业委办局下发了新媒体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调查表,详细了解了新媒体的建设和对市新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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