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所长第一期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1日
为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长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素质,按照《北京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和市局领导指示,10月29日—30日,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所长第一期培训班。各区县司法局主管局长,东城、海淀、丰台、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延庆基层科长及司法所长共190人参加首期培训。市司法局副巡视员马捷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马捷副巡视员在开班动员中指出,司法所长作为基层司法行政的直接组织领导者、作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一线指挥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层建设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司法所长,一要高度重视学习。在工作中提高认识,强化学习意识。司法所长直接面对群众,决定了司法所长的知识面要广,视野要宽,工作方法要多,要善于吸取、吸纳经济、社会、业务发展的新知识,要学会相互学习、互相借鉴,从实践中不断拓展自我,要当好杂家,带头学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规、政策;二要善于学习理论、夯实业务。要坚定政治方向,掌握正确的政治理论知识,要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熟悉司法所各项职责要求、业务规定,当好行家里手,推进工作开展;三要善于沟通协调,全面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作为司法所长要做好“横向、纵向”的组织协调工作,主动向街乡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建设工作,当好领导法律参谋助手,要熟知地区习俗、特点,接好地气,善于做好群众工作,同时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好学习、抓好业务,又要抓好队伍建设。
最后,马捷副巡视员结合本次培训对全市司法所长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全市司法所长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首都意识;二是希望能够居安思危、不断警示自己、珍惜自身职责荣誉。
此次培训,基层处精心组织,从开阔司法所长视野角度,邀请了司法部基层司副巡视员李冰讲授全国人民调解会议精神和“枫桥经验”;从提升司法所长搭班子、带队伍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角度,聘请了北京市管理科学院专家讲解组织管理学;从突出品牌意识,打造基层建设新品牌角度,邀请了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主持人介绍了栏目情况,并与所长们进行了互动交流;与此同时,为搭建区县间互相学习、交流平台,培训期间组织昌平司法局主管局长、东城区北新桥、昌平区北七家司法所长介绍基层建设经验,晚间还为所长安排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