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田副局长组织召开律师事务所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律所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律所主任的管理责任,加强律师事务所风险防控工作,9月25日,李公田副局长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风险防控的范围、内容及实际操作研讨会。朝阳区司法局局长王远捷,市局律师综合处处长高鹏、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子程,兰台、中伦、金杜、君泽君、金诚同达、炜衡等10多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参加研讨。
李公田副局长在听取了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发言后,结合北京律师行业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和自身的工作体会,引导参会人员分析了引发律师事务所风险的因素,重点阐述了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风险。他指出,律师事务所的风险有多个方面,可以概括为执业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这些风险无处不在,如果处理不好,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都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必然对律师本人、律师事务所乃至首都的律师行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加强风险防控已经成为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引起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高度重视。
李公田副局长强调,风险防控的关键在于“防”和“控”。“防”就是预防,“控”就是控制。作为监督指导律师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管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都要注意和加强风险防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指导,加强教育培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帮助律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律师协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经验交流,加强培训教育,健全完善行业指引,不断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律所主任要亲自抓,经常抓,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业务风险告知制度,并形成合力,使北京律师事务所的风险防控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有新的提升,为首都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