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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林局长率队赴广东、浙江两省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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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21日至24日,市司法局苗林局长带队赴广东、浙江两省学习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后到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市法律服务中心、中山市石岐司法所、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珠海市金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钰海社区居委会法律服务站、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律服务中心、萧山区法律服务中心及上城区紫阳街道上养市街社区法律服务中心等地,实地考察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详细了解实体平台的组织架构、窗口设计、运行模式及资金来源等软硬件情况,并与省、市、区、街道、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了深入的座谈。

  苗林局长高度评价了广东、浙江两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他认为两省不仅在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联动机制、管理机制等诸多方面都是值得学习的。例如广东省法律援助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机制、社区调解员专项资金资助机制、内外部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等为北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经验。浙江省厅出台文件统一推进,各地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县(市、区)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建设模式及平安365社区服务平台60多个部门联合服务的机制,对北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实体平台设计都给予了很大的启发。

  最后,苗林局长感谢两省将宝贵经验倾囊相授,让北京市司法局一行受益匪浅。同时就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两省先进经验,科学谋划、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二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管理、分析水平;三是要以群众需求为建设依据,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的实用性;四是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供给机制,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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