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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举行第四届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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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公正执法,经北京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聘任卫爱民等六人为第四届特邀监督员。

  名单如下:

  卫爱民,男,汉族,无党派,北京护宪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王艳,女,汉族,中共党员,陆军总医院司法鉴定所主任;

  闫薇,女,汉族,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北京中天逸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民进中央经济专委会委员;

  任燕玲,女,汉族,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西城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苗谦,男,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市商会副会长、北京市工商联常务委员、北京投融资商会执行会长、京津冀合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喜文,男,汉族,中共党员,半壁街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为到会的五名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卫爱民律师因今天在外地开庭不能参加活动)

  会上,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尚河部署2018年度特邀监督员工作安排,特邀监督员代表闫薇同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郑惠云先后作表态发言。

  为切实做好特邀监督员的工作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提出三点意见:

  深刻认识到聘请特邀监督员是新时代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是聘请特邀监督员是司法行政机关带头践行新《宪法》的具体体现。

  二是聘请特邀监督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政治要求。

  三是聘请特邀监督员是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

  千方百计为特邀监督员工作提供有效平台和有利条件

  一是加强和特邀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使监督员与市局机关相关部门沟通顺畅。

  二是高度重视和有效解决监督员提出问题。积极务实地做好监督建议的办理、转化和落实工作,对监督员反馈的问题要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着落。

  三是加大对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的专栏专刊上宣传特邀监督员工作,反映我局监督员工作动态。

  希望各位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发挥好检查监督作用。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单位廉政勤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是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监督员在工作中,一方面要利用广泛联系群众的有利条件,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改进工作;另一方面,对于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亮点多宣传,难点多呼吁。

  三是发挥好建言献策作用。从理论和现实层面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制定更科学、更实际的政策,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期待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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