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就律师参与首都和谐社会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2日
日前,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召开“律师工作与首都和谐社会建设经验交流会”。市政府法制办、信访办、市农委、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区(县)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局长、公律科科长,市律师协会有关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律师事务所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新农村建设、奥运建设、物业纠纷调解、律师和解、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工作的经验、工作成效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经验交流,并就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构建首都和谐社会、建设首都新农村服务深入交换了意见。
会议对推动律师参与首都和谐社会建设工作提出六项要求:
一、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律师是法律服务工作主力军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律师在构建首都和谐社会进程中的资源优势。要从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度,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主力军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贡献应有的力量。
二、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找准定位,依法管理、加强服务,为律师参与首都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为律师发挥主力军作用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三、要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要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律师服务收费等问题入手,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提高律师服务的质量,切实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的社会公信度。
四、全市广大律师要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于法律,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执业。要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在服务政府管理工作中,要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依法开展服务,主动帮助政府部门修正决策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提高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保证各项工作依法、高效推进。
五、广大律师要针对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六、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的引导,组织律师编写《农民法律知识手册》、《农村干部法律手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农村依法管理水平,将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