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四项措施深化农村地区法律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1日
一是针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法律需求,组织专业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目前,共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179批次,其中群体访57次,对各行政村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提供法律审查服务100余次。
二是针对股份制改造,加强对《公司法》等商法、经济法的宣传力度,做好农村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处,今年在农村百场法制讲座活动中共开展商法讲座78场次。
三是针对农村弱困群体法律援助需求,在村民自治章程中加入对五保户、特困户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的内容,共援助农村困难群体近百人次。
四是针对农村地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法制培训,重点对农村土地征用、承包、流转方面以及劳动用工方面法律法规提供培训及咨询服务。开展专项法制讲座百余场,受教育群众上万人,对乡镇土地流转、劳动用工提供法律咨询80多次,目前,丰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达标率已经达到80%。
(丰台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