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市残工委专题会议我局在会上汇报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相关维权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9日
11月17日上午,丁向阳副市长召集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在市政府召开市残工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起草制定我市实施意见文件工作。
丁向阳副市长在会上发言指出,当前全市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要深刻认识到用过去惯性思维、传统手段已经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经济与社会要统筹发展,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要突出公正、公平,以此来体现社会文明程度,这种体现同样要在政府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落实的方式方法上充分展示。
丁向阳副市长强调,对于残疾人朋友的就业需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千方百计予以满足,要有一个满足一个;在住房方面,政府也要优先考虑残疾人朋友的需求;要本着医疗保障一个也不能少、教育上学一个也不能丢的目标努力做好包括法律援助与服务在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丁向阳副市最后要求,有关部门要组成专家组,重点研究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
市残联党组书记赵春鸾等市残工委领导在会上做了相关报告;会议通过了市政府残工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的职责分工。
市残工委成员单位主管领导结合部门职责,就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起草制定我市实施意见进行了发言。
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许冷处长在会上汇报了我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对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提出了修改意见。
近年以来,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司法局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奥运、服务残奥会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推动工作整体向前发展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相关部门在市局统筹协调下,分别从落实政府职责,构建完善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发挥机构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继续做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等不同角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全市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以今年为例,截止十月底全市法援机构共为367名残疾人朋友提供了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市政府副秘书长侯玉兰主持了会议。
(法援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