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多项措施为城乡一体化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4日
一、组建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确保区级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有调解工作经验的法律工作者的资源优势,组建“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调解团根据区领导指派、镇乡(街道)约请等途径受理因重点工程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纠纷预警、信息沟通、部门协作和集体会商决策等工作机制,通过矛盾纠纷排查、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参与纠纷调处等方式,为区级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以村级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满足城乡一体化和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需求。在现有212个法律服务室的基础上,再建88个村级法律服务室,实现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关口前移、下移。针对重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从源头预防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纠纷的发生。
三、以镇级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确保复杂纠纷及时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推广渤海镇“五组一室”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室的职能优势,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准确了解各种纠纷苗头和隐患。对可能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隐患,在萌芽状态介入,在苗头阶段控制,遇有复杂疑难问题,及时向“流动调解团”进行反馈,力争影响区级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不升级,确保在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中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