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资讯 > 详情页

怀柔区组建“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 提升攻坚调解能力 服务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1日

分享:

  近日,“怀柔区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正式成立,为区级81项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1、整合多种资源,建立预防化解纠纷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由区内资深律师、公证处主任、法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及各行业性调委会主任组成,下设法律顾问组、纠纷调解组和办公室。主要针对区级81项重点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涉法纠纷提供法律意见;调解因重点工程引发的各类纠纷;协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为相关部门及设案当事人提供资信调查、文书起草、诉讼代理、公证办理等法律服务事项。

  2、完善工作制度,突出抓好重大纠纷的化解。建立联席会议、集体会商、定期排查、信息沟通及统计分析、“现场问诊”等制度。根据重点工程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坚持“普法在先”的原则,大力宣传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施工扰民、抢栽抢种、劳资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纠纷调解组受理纠纷后进行登记,制定调解预案;对案情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疑难程度较高的纠纷,由法律顾问组参与分析、制定调解预案后进行调解。纠纷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调解组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法律顾问组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协调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纠纷调解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组可协调公证处办理相关事项的法律公证。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避免矛盾升级激化。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根据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规律、化解方式、社会效果等方面,及时做好资料积累和经验总结,形成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一时难以调处的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向区领导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全力避免影响重点工程推进的矛盾升级,确保“111”国道等81项区级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