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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司法局多措并举保障地区经济发展 超前服务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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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增建73个社区(村)法律服务工作站,拓宽法律服务覆盖面。2009年,丰台区将增建73个社区(村)法律服务工作站,使全区建站率达到90%,特别是轨道交通沿线社区和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站率达到100%,使居民的拆迁补偿纠纷、噪音扰民纠纷等问题能够就近就便享受到法律服务。

  二是全区推广组建丰台区法律服务小分队。引导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与小分队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小分队的法律专业性、服务和宣传流动性的特点,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拆迁安置纠纷、噪音扰民纠纷和环境污染纠纷等问题的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处理。特别在花乡地区组建由5名律师组成的轨道建设专项律师团,对群众关注的拆迁补偿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建立轨道交通建设矛盾纠纷调处预案,提高应急调处能力。坚持和深化奥运期间社会面防控有效工作模式,针对区域性纠纷建立健全专项纠纷调处预案和分析、评估预警机制,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完善三调衔接工作机制,加大疑难纠纷的化解力度。加强对治安、民间纠纷联合接待室和诉前调解室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督导,做好对轨道建设过程中潜在的环境污染等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尽可能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服务地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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