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多项措施构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为地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2日
一是构建公益法律服务圈,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的科学管理。将增建73个社区(村)法律服务工作站,使全区社区(村)建站率达到90%,实现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的同时,确定30个示范法律服务工作站,以示范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点,司法所为线,打造街乡级法律服务圈,不断提升公益法律服务的整体优势。
二是建立联合公益法律服务点,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针对丰台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特点,在农居混杂地区建立联合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站的活动频率以群众的实际需求为标准,采取“菜单式”的服务模式,最大程度地利用好有限的法律服务资源,服务群众,节约社会资源,努力为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三是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打造公益法律服务的品牌效应。组建由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小分队,一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服务民生工程,对全区整体经济发展规划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法律服务资源贫乏的偏远地区巡回服务,拾遗补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