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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三项措施着力服务地区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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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柔区“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成立以来,坚持“隐患排查在先、法制宣传跟进、纠纷化解及时”的工作原则,在推进地区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开展纠纷隐患排查,为领导决策服务。“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对涉及111国道二期工程的镇乡进行彻底的纠纷隐患排查,对工程在启动及建设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深入研究,并针对农民抢栽抢建抢种现象严重、施工扰民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纠纷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

  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协调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农委、建委、规划局、土地局等10余个部门,组成重点工程法律法规宣讲团,巡回重点工程涉及的9个镇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不法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复杂疑难纠纷化解。完善纠纷预警和重大案件快速反应、集体会商、及时调处工作机制。在调处拆迁补偿纠纷时综合考虑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力争实现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双赢”。“调解团”现已化解市、区级上访以及占地补偿等疑难纠纷9件,为546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款共计226万元,维护了重点工程沿线群众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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