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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提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三个结合” 稳步推进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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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我市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司法局提出“三个结合”,旨在稳步推进全市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行政指导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市司法局将密切关注相关鉴定机构开展认证认可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机构在认证认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司法鉴定行业协会要密切联系会员,了解会员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适时将会员单位在该项工作上的突出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并开展经验交流。

  二是普遍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根据各机构工作进展程度和申请认证认可类别的不同,在组织统一培训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组织开展分阶段、分专业的具体指导。

  三是认证认可工作的推进与加强机构内部管理相结合。认证认可工作的推进是建立统一的鉴定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司法局要求各机构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机构内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鉴定质量,切实提高鉴定水平,促进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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