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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五五”普法期间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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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媒体阵地辐射面不断增强。“五五”普法以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强化主流媒体的运用,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广泛开设专栏、专版、专刊,举办法律知识大赛、法制文艺演出等节目,创新推出FLASH动画法制宣传片,受到了强烈反响;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在网上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专家说法、在线咨询等活动,以及“北京普法20年图片成果展”。目前,全市已有11个区县利用本地区刊物开辟法制专栏或专刊,14个区县在有线电视台开办法制专题栏目,8个区县在有线广播电台开办法制专题栏目,11个区县和40多个委办局在互联网上开辟法制宣传网页,进一步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拓宽了宣传渠道。

  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蓬勃发展。全市不断倡导将法律传播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如:法制雕塑公园、法律图书馆、“普法茶亭”、“普法超市”、“普法驿站”、社区普法家园、山区普法公园、农村千米普法墙、公共安全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法律文化景观等。目前全市共建立区县、街乡、村(居)三级法制宣传橱窗15360块,各类普法广场160个,普法公园31个。

  三、流动载体成为普法新阵地。为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全市积极尝试利用公交车流动载体开展法制宣传,在全市13000辆公交车、6000辆出租车、2400辆社会车辆以及城铁移动电视播出《与法同行》法制节目,覆盖人群达到750万人次;奥运期间,在200辆公交车身和车厢开展了历时6个月的“迎奥运公交车厢流动普法大课堂”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集中宣传。流动阵地的开辟,使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进一步延伸到商业区、开发区、商务区、社区、农村等各个角落,在全市形成了一张庞大的法制宣传网络。

  四、户外广告阵地加速发展。户外广告作为一种新兴宣传媒介,具有宣传到达率高、受众面广、冲击力强的特点,筹办奥运期间,市司法局先后协调多个部门,利用长安街沿线、北京站、两广大街、央视工地、地坛书市等36条主要道路的建筑工地围档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在700多个公交车站候车亭、200多个地铁通道灯箱和数十个电子显示屏,发布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使“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在全市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收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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