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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大力营造首都和谐稳定社会氛围全市法制宣传咨询周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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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市司法局于5月9日-16日期间,在全市开展了以“崇尚法律 共筑和谐”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咨询周活动,大力营造首都和谐稳定社会氛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法制宣传咨询周”活动突出针对性

  (一)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宣传活动。针对全市50个市级挂帐重点村、50个治安重点地区、50个高发案地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征地拆迁、治安管理、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引导企业依法拆迁、依法建设和经营,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相关区县司法局紧紧结合全市“城南行动计划”、“新城建设”、“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发展”、“地铁M15号线”等市级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工程,深入拆迁一线,实地开展与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全力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顺利进行。

  (二)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围绕今年全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宣传。各区县司法局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内容,在宣传周活动中结合自身辖区特点,通过制作法制小品、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密集宣传与村委会换届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今年全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二是围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巡回展开展宣传。各区县司法局将巡回展纳入宣传周活动之中,积极将展览和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发放相关宣传品,全力提升宣传效果,使巡回展再掀新高潮。

  (三)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各区县主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开展宣传的同时,积极调动律师、法官、公证员等专业素质强的法律人才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宣传过程中,对需要及时调解的案件,能现场受理调解的,就现场受理调解;不能现场受理调解的,则及时登记,研究出方案后择日调解。截至目前,“法制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市律师参与活动近280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000余人次,调解纠纷580余起。

  二、丰富形式,因地制宜,“法制宣传咨询周”活动注重实效性

  各区县将“法制宣传咨询周”与“法律六进”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形成形式多样的立体化宣传模式,使群众乐于接受、便于掌握,切实做到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一)依托法制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各区县司法局充分利用现有法制宣传资源,积极依托“法制广场”、“普法茶亭”、“法制公园”以及法律服务室等普法阵地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周的影响面和和覆盖面。“法制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宣传折页、书籍等宣传材料20万份。

  (二)广泛动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参与宣传活动。各区县积极成立“律师普法志愿团”或“法律咨询服务团”,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与镇(街道)一对一“结对”,最大限度地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力争实现各镇(街道)一周时间内“天天有咨询,场场有律师”,形成了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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