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以“流动调解团”为平台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怀柔区“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自2009年3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和整体联动优势,着眼矛盾纠纷预测预防,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和沟通协作机制,提升矛盾攻坚调处水平,为确保市区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完善机制,加强整体联动和协调配合,确保“调解团”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怀柔区充分发挥“五级”社会矛盾调处网络的职能优势,以“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枢纽,以四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和14个镇乡“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依托,广泛吸纳律师、公证员、司法助理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各种力量,组建“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搭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的新平台,形成“大调解”工作机制,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通过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定期排查、“现场问诊”等工作制度,确保了纠纷预警、集体会商、联合调处等工作落在实处,使矛盾隐情得到及时反馈,重大案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调处,使“调解团”的工作很好地融入了重点工程建设。
二、重心下沉,掌握矛盾隐患和规律,为重点工程建设出谋划策。2009年以来,怀柔区“上账”的重点工程共100余项,总投资近200亿元,涉及市政交通、科教研发、汽车产业、环境治理、文教卫生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其中111国道、中科院怀柔科教产业园区、雁栖生态发展示范区、中影基地、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程直接关系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随着重点工程的全面推进,“流动调解团”注重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约请”为“主动下访”,组织协调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筑、劳动、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重点工程沿线的14个乡镇和施工现场,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承建方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道路工程沿线,抢栽、抢建现象严重;二是土地征用、拆迁补偿难度大;三是存在违法发包、劳务用工合同不规范等现象,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影响工程进度;四是很多矛盾涉及群众人数多,调处难度大、易激化,如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群体访或越级集体访。为此,“调解团”就相关涉法问题与镇乡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共同研究,提前预测、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并向区领导、有关镇乡部门提出相关建议45条,避免影响重点工程推进的矛盾升级。
三、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法制氛围,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着力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流动调解团”协调区矛调中心、农委、建委、国土等10余个部门组成“重点工程法律法规宣讲团”,巡回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镇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宣传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与使用、房屋拆迁补偿规则、补偿金计算方法、承包地的补偿办法、违章建筑的处罚和抢栽抢种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一年多来,“重点工程法律法规宣讲团”共开展大型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件,营造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攻坚调处,化解重大疑难纠纷,为重点工程建设扫清障碍。按照“主动出击,全程参与,贴身服务,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捷、高效、成本低、利和谐的优势作用,在排查摸底、掌握矛盾动向的基础上,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预案,展开调处。在调处拆迁补偿纠纷时,努力做到既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也综合考虑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力争实现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双赢”。对于重点工程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坚持“调援结合”,并开辟农民工讨薪“无障碍绿色通道”,减免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确保重点工程如期推进。
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底,“调解团”协调区建委、劳动等部门,先后成功调处占地补偿、农民工欠薪及各类信访案件共计111件,涉及人数3162人,涉及金额1132.45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11次、1786人;为1116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款417万元,为确保111国道一期顺利完工,“制片人总部基地”以及“中科院怀柔科教产业园”建设的顺利奠基等重点工程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调解团”的工作不仅维护了重点工程沿线群众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把怀柔建设成为“京郊经济强区”、推动北京“世界城市”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