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加强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0日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健全完善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法院调解工作中的作用,8月19日,市司法局与市高院共同召开关于加强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座谈会。市高院副院长翟晶敏,市司法局副局级领导、市律协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公田,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出席了会议,市高院立案庭、市司法局律管处和市律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翟晶敏同志首先介绍了全市法院系统开展诉前调解试点工作的情况,并就组织律师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及申请再审案件调解工作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李公田和张学兵同志分别介绍了几年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与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的情况,提出要充分发挥北京律师的资源优势,配合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要组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职业道德优秀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加到法院的试点工作之中。同时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保障、严格律师执业纪律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意见。
与会同志围绕发挥律师在法院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律师参与法院诉前与再审调解的工作机制、律师参与法院信访接待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就下一步具体工作思路和步骤初步达成了共识。
最后,翟晶敏同志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提出:一是市高院要与市司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组织律师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从组织、机制、工作要求、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方式和要求,使律师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做到规范管理。二是要尝试开展组织律师参与市高院信访接待工作,配合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的解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市高院与市司法局要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互相通报情况,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彼此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