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主任姜爱东一行调研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1日
10月18日,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主任姜爱东一行8人对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市司法局副巡视员马捷及矫正帮教处、丰台区司法局负责人陪同调研。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做出“实行社区矫正”的重要规定,《社区矫正法》的制定提上日程。为加速社区矫正立法进程,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的规范化运行,司法部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制定好实施办法,使公众感受到公平、合理、正义的社区矫正工作,使社区矫正真正实现非监禁刑刑罚执行的目的。此次调研就是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制定提供实践依据。姜爱东主任一行听取了北京市及丰台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对实施办法制定中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深入座谈,并实地参观了丰台区卢沟桥乡司法所。
姜爱东主任对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果予以高度评价,他指出,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起步早、起点高、覆盖全。近年来,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司法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加强协调督导,巩固工作成果,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运行,尤其在规范执法、确保实效和解决难点问题上卓有成效。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颇具影响。北京市司法局、丰台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汇报和对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探讨,对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具有重要意义,必将促进全国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和深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