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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会同市住建委共同组织建设领域公证业务专项培训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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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常履行的若干意见》(京建市〔2009〕599号)的有关要求,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承包履约保证担保保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扩大试点工作,市局会同市住建委于2010年10月20日共同组织召开了为期1天的建设领域公证业务专项培训会议。市局公管处、市住建委建筑市场处、市担保协会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北京市方圆、方正、长安、中信、国信五家公证处的负责人及承办公证员共三十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市住建委首先介绍了建设领域专项公证的有关背景情况和发展历程,指出建设领域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遍存在工期长、造价高、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严格的特点,在研究立项、规划招标、工程总分包施工建设到验收交工的全过程中,公证法律服务都能够发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特有职能作用,希望参加扩大试点工作的五家公证机构能够继续发扬服务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优良传统,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市担保协会介绍了北京市担保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重点讲解了工程保证担保相关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承包履约保证担保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特点,以及引入公证机制预防、规范工程保证担保的重要意义和相关业务需求。此外,还介绍了市担保协会开展工程保证担保择优准入和动态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方圆公证处介绍了该处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承包履约保证担保保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前期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系统梳理了办证前期准备、办理流程规范以及后期出证公示等方面的经验体会,对扩大试点阶段的业务配合和衔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最后对建设领域专项公证业务的扩大试点工作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注重公证质量,提升服务意识,主动延伸和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三是统一示范文本、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工作要求,确保办证规范;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加强建章立制和质量检查力度,实施建设领域专项公证扩大试点动态管理;六是稳步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做好发文、备案及检查验收相关工作;七是严格把关、规范办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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