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2010年度“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维权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3日
11月1日,市法援中心正式启动“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维权活动”,活动将持续到12月31日。这是市法援中心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落实全市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重要举措。
活动期间,市法援中心为农民工开辟“一站式绿色通道”: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简化审查程序,及时快速办理;对十人以上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可以进工地或现场办公;专门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服务专台,开辟了农民工服务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接待。对“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涉及人数众多”的案件,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及时受理,优先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受援人可以暂时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允许受援人事后补交有关证明材料。广大农民工不管是本市的还是外省市的,只要是以下事项,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向市法援中心申请援助: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因劳动、劳务合同引起纠纷导致利益受损的;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市法援中心制作了法律援助律师名录,受援人可以自行选择承办律师。对给予援助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将指派擅长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律师办理。同时,还将畅通法律援助城际间的协作机制,快捷有效为农民工开展维权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