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全市法律援助2011年半年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2日
7月20日—21日,市局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半年工作会。郑振远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市法援中心主任以及各区县司法局主管局长、中心主任、法援科科长参加会议,法援处任彦超副处长主持会议。
会上,对全市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朝阳区、丰台区、怀柔区、密云县司法局分别就上半年工作情况作了经验交流。会议就法律援助“三进”活动、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了研讨。
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三进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服务举措,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方面基层群众就近申请援助。按照“有声势、有特色、多渠道、广覆盖”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开展了“法律援助携手农民工 为构建社会和谐助力”专项维权活动,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热线等九项便捷措施,并举行法律援助农民工现场会暨农民工讨薪款发放仪式。全市开展了以“开展法律援助 建设世界城市”为主题宣传月活动,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推出16期法律援助讲座。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法治北京》推出22期专题节目,以案说法,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公信力。完成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0%的目标,在顺鑫农业集团、东风机械厂等企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咨询9.6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54件,同比增长12.8%,涉及金8800多万。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483件,同比增长21.9%。农民工案件4532件,涉及金额6100多万元。法律援助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困难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会议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进一步增强作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紧迫感感觉和责任感。
要按照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提出了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发挥法律援助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谋划,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抓住不断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这条主线,多措并举,多出实招,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世界城市和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突出重点,不断取得服务民生新成效
(一)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三进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三进活动是今年市局党委顺应首都发展和群众需要作出一项重要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联系实际、为基层服务的重要基础。我们要继续巩固上半年工作站、联络点建设成果,在完成挂牌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实效,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完成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潜在受援对象的摸排工作,加强工作人员法律援助知识培训,定期提供免费咨询、举办法律讲座,切实发挥引导经济困难群众或者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作用,切实壮大基层力量,健全新型法律援助服务机制。要不断总结三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长效机制巩固下来,将三进活动落到实处。
(二)要进一步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以市局开展的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要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局《关于规范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有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准确、及时,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提高矛盾化解能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加强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突出法律援助“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优势,发挥法律援助队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创造佳绩。要有效运用法律赋予的职能和手段,解决困难群众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交通、就医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遇到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要调动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丰富矛盾化解手段,指导、鼓励律师采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办案,切实提高化解矛盾效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加大与人民法院、劳动仲裁、信访、工青妇残老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形成维稳和维权合力。要加强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办理,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绿色通道,为农民工依法维权。
(四)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援助品牌效应
法律援助是一项惠民利民制度,有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但同社保、低保等其他政府惠民制度相比,群众知晓率还有一定差距。但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公共资源再分配、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现,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推进器”,因此,我们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服务为民的品牌。
要根据不同对象选择不同媒介、手段和内容,要设计群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百姓知道、群众认可、领导满意我们的工作。要着重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让群众做到心中有数,用好、用对法律援助。要突出法律援助服务低收入群众的特点,塑造党委政府执法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形象。
三、强化工作监管,提高工作质量。
当前,群众民主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很高,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大量社会矛盾迅速向法律援助转移,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承担了较大了压力。要增强解决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紧迫感。要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管工作,确保案件受理、审查、决定程序规范运行,为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要加大对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指导力度,正确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健全完善调解机制,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法律援助全过程,做到案结事了,不留后帐;要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作用,做好日常咨询服务,同时,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引导困难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使“12348”真正成为反映群众社情民意的晴雨表。要对影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综合判断和科学评价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服务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