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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头版:北京市司法局创建“三型人才”选育机制 人才“雁阵格局”基本形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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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军型人才、专家型人才、骨干型人才,在北京市司法局,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谓——“三型人才”。

  自2023年11月《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军型专家型骨干型人才首届评选工作总体方案》印发以来,北京市司法局秉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选拔,由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监狱、戒毒八大业务领域,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落实,对人才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业绩成果、业内影响进行全面考量,打造了一套从“0”到“1”的创新型人才工程。截至目前,全局已有16名领军型人才、85名专家型人才、210名骨干型人才脱颖而出,北京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雁阵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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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北京家喻户晓的调解员,刘跃新从业35年来,电话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热线状态,接待来电、来访和调解纠纷超1万人次,主持或参与各类纠纷调解超2000件,各种绶带、锦旗挂满了他的办公室。在人民调解领域,刘跃新是当之无愧的“行业标杆”。

  2023年,刘跃新被评选为“北京市司法行政调解领域领军型人才”。这个头衔让刘跃新有了动力:“要发挥‘领军’作用,我必须将多年总结的调解经验传承下去,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

  那之后,刘跃新更加积极地投身到行业建设中,广泛开展普法专题讲座,为各地基层调解员传授调解工作经验,并将自己调解的经验方法汇集于《天地之间有杆秤》《关注婚姻》《老年维权》等多部普法丛书中,让更多人了解调解、加入调解事业。

  参加过刘跃新工作培训的学员都有一个共同的评价:“刘老师调解工作有水平、方法多、思路广,许多疑难案件到了他那儿都能迎刃而解,而且他分享的经典案例都非常实用,具有实战性。”

  刘跃新是北京市司法行政各领域领军型人才的一个缩影。

  “长期以来,司法行政各领域人才基数大、素养好、类别多,却缺乏人才分层分类管理和选拔培育机制。如何把像刘跃新这样的行业标杆通过机制推树出来,让各领域人才‘浮出水面’,激发示范效应,是人才工作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北京市司法局人事警务处处长尹宏伟介绍说。

  正因如此,北京司法行政系统“三型人才”选育机制从组织领导、人才体系、条件标准、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破题开局。以评选为核心,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求、现有队伍规模、人才专业水平等因素,统一制定基本条件和各型级人才专业标准选项,然后再由各领域结合实际细化完善评选分方案。评选中,通过申报推荐、资格审查、文书评查、练兵比武、专家评议、面试答辩等多元方式,对人才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业绩成果、业内影响进行全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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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的孙佳在行政复议岗位工作已经11年,每年都要直接办理或指导办理上百件案件,专业、高效是她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就在孙佳被评为专家型人才的2023年,北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的复议申请大幅上涨,面对办公桌上几乎要将她淹没的厚厚的案卷材料,孙佳坚定地说:“案件再多,也要精工匠心、一丝不苟,确保办案质量!”在孙佳眼中,工匠精神是专家型人才该有的精气神儿。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司法行政系统,一大批像孙佳这样“重实务、亲历型”的优秀人才,正在“三型人才”选育机制下陆续涌现。他们的获评也激励了更多的身边人苦练内功、增强本领、提升效能,更好地为首都发展大局服务。

  北京市司法局的“三型人才”选育机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尹宏伟说,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健全管理考核机制,通过“三型人才”年度工作业绩成果报告制、对获评人才定期开展回访评价、将优秀人才纳入本级党组织联系专家范围等措施,加强人才的跟踪调研与综合评估,构建起对不同层次人才评定标准、进阶培养、推介使用、跟踪考核、资格终止等一整套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评用结合”的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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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圆公证处青年公证员朱青,以过硬的业务能力被认定为公证行业骨干型人才。在她看来,骨干型人才的意义不仅仅是扎实的业务能力,还要有不断学习钻研、不断进阶成长的目标和能力。为此,朱青积极参与各类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作为公证处的团支部书记,她还带动团员青年主动作为,践行社会责任,努力以实际行动提高人民群众在公证法律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型人才’选育机制,解决了长期以来人才工作缺乏顶层设计的制度性难题,更多的领军型人才引领行业,开启新征程;更多的专家型人才深耕专业,推动业务提质增效;更多的骨干型人才学有榜样,奋力进阶成长成才,为健全人才层级、助力人才发展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尹宏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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