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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北京模式”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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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在这之前,北京市司法局就已启动该项探索,充分发挥地区律师资源丰富优势,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不断完善值班律师制度

  近两年来,全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公检法机关工作站值班律师解答法律咨询6.4万人次,其中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咨询2.9万人次,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2.6万次。

  一、选任“三查”确保工作质量

  值班律师的职责除了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帮助外,还包括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为当事人提供程序选择、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

  对于当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筛选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满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以及具备一定年限和办案经验均是选择值班律师的硬标准。”近几年,市司法局在要求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高值班律师队伍质量的基础上,形成了值班律师选任“三查”制度,即报名条件初步审查、履职能力调查、执业和违纪情况核查,以确保值班律师整体工作质量。

  为保证值班律师工作质量,市司法局积极研究差异化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模式,运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准入退出机制,制定值班律师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在此机制下,2017年,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清退违规或不符合值班条件的律师事务所34家。

  2018年12月,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修订了《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规定刑事审判阶段每件补贴3250元,增幅62.5%,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案件以及死刑复核案件每件补贴3850元,增幅92.5%,大大提高了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

  北京市司法局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值班律师队伍发展。一方面,出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及标准,明确规定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关键环节的办理程序与标准,让承办人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定,要求各区结合实际,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评估工作,使同行评估成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

  2018年,利用北京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从全市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500多件刑事和民事案卷,邀请法律专家首次通过网络开展案件评估。此外,通过出台《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管理规定》,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管辖和案件指派程序,实行点援制和选任制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见,方便当事人自主选择律师,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

  稳定的值班律师队伍是保障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建设高素质的值班律师队伍是做好值班律师工作的组织保证。截至目前,全市17家法律援助中心均成立了值班律师团队,总人数在1000人左右,人员稳定。

  市司法局近年来一直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该项工作在促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年底,市司法局在全市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4个,实现了驻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公安执法办案中心、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全覆盖。

  为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值班律师制度,市司法局坚持需求导向,鼓励各区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差异化、灵活性的工作模式。如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出庭辩护,实现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有序衔接;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公函往来电子化模式,法律援助中心凭法院通知辩护公函电子版先行指派律师,随后将公函纸质版存档,大幅提高工作效率。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微信工作群,值班律师和刑辩律师微信群,及时传达工作要求,解决工作问题,统计工作数据,实现“上下互动,共同推动”。

  与此同时,为更好适应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需要,同时节约律师资源,市司法局在实践中总结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三种模式”:所有工作日定期值班模式、按照需求及时安排值班律师的不定期值班模式、固定工作日定期值班模式。

  另外,对于工作人员较多的法律援助中心还选派人员到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监督管理。同时,注意加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衔接,对于案件量大、值班律师人数多的工作站,优先指派值班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畅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和法律援助办案律师身份切换渠道,满足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对效率的要求,更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有力配合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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