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为城市管理执法当好“智囊团”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7日
律师参与城管执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的43个执法队涉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仅发生3件,无败诉案件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是司法部、住建部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增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城市管理相对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协同创新,律师参与城管执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调研,加强监督,指导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市司法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在16个区深入开展调研,跟踪指导工作开展,通过实践不断健全完善驻队律师工作流程和方式,努力为城管执法机关规范执法提供多元助力。
截至目前,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大兴、平谷6个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已开展试点,西城区和平谷区所有执法队均聘请了驻队律师。
市城管执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签订驻队律师服务合同并召开驻队律师启动仪式,明确法制部门与驻队律师共同开展工作,执法总队、督察总队、教育训练总队选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兰台律师事务所派驻的律师合伙人采取定期驻队值班的模式提供“协助现场执法”、“执法对象普法教育”、“执法劝导”等法律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章立制,加强工作规范,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市司法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京城管发〔2018〕48号),明确了驻队律师的选聘方式、选任条件、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对加强组织保障、健全考核机制以及律师职能作用发挥等工作提出要求。将驻队律师工作与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有机结合,以法律服务协议的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任务,要求驻队律师依法依规依合同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工作纪律。
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城管执法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难题,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良性工作格局。
三、结合实际,加强管理服务,不断创新丰富工作
建立“1+1+1”考核评价模式(即城管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完善驻队律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驻队律师工作记录、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定期培训、律师评价等工作制度,规范律师驻队工作,不断提升驻队律师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西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组建“资深律师+派驻律师”的城管执法规范建设“智囊团”,建立“律师驻队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派驻的律师采取网络即时互动和定期驻队值班相结合的模式提供法律服务,入群人员可即时发布法律服务需求,驻队律师即时回应;案情复杂,确实不能即时回应的,驻队律师在24小时内回应;重大、复杂法律事务,由驻队律师及时到指定地点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证据收集、案件会商、规范执法程序等工作。资深律师主要承担对执法队员的普法培训以及法治宣传,开展执法政策研究等工作。
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组织驻队律师跟随执法队员参与一线执法,对一些当事人拒绝配合甚至阻碍执法的疑难案件,从证据收集、固定到法律法规的适用,再到决定的送达,全程参与;必要时参与见证并结合案件需要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处理一些当事人比较抵触的案件中,独立以第三方身份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说服沟通,有效避免和减少了当事人直接与执法机关的矛盾冲突,更容易得到了当事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
在参与城管执法工作中,发挥了驻队律师“法制员”、“审查员”“咨询员”“宣传员”“培训员”“调解员”的职能,起到了“智囊团”和“缓冲带”作用。市城管执法局推广了西城、海淀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