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立法工作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8日
为加强立法工作交流,促进立法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市政府法制办近期召开立法工作交流会。会议由周继东主任主持,李灵雁副主任、王荣梅副主任以及法制一处、二处、三处、文件审查处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的议题是“如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实现‘七个坚持、三个防止’”。
会上,法制一处、二处从具体工作层面就如何实现“七个坚持、三个防止”作了详细阐述,法制三处从法制办的功能定位角度就如何实现“七个坚持、三个防止”进行了论述,参会的立法处的相关同志也作了交流发言。与会的处室及同志们普遍认为,通过此次交流,梳理了近年来立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受到了启发,既积累了知识,又升华了认识,对做好今后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很有帮助。
最后,周主任做了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此次会议,并分析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下一步立法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
他要求以后加强类似的学习和交流,对“七个坚持、三个防止”做更深入的研讨,可以针对立法项目做案例分析,也可以研讨具体内容。
他指出,立法工作受到重视,是当前形势的客观需要。立法工作面临的要求越来越高,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相关方面对立法的关注度、期盼越来越高,不管是市委、市政府、市人大,还是基层群众,都是如此。另一方面,立法解决的问题难度越来越大,需要协调的方面和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从整体上看,我办立法工作在人员素质、专业能力等各方面还有差距。
他强调,要实现“七个坚持、三个防止”,首先要认识和把握它的具体含义。“七个坚持、三个防止”是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又是立法审核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指导立法审核的尺度,应当将其贯彻到工作的各个环节,用以指导各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如何认识把握好这一指导思想,从哪些方面、层次、角度去把握,都决定着能否将其落到实处。其次要明确实现“七个坚持、三个防止”的制度和措施。一是很好把握法制办的功能和定位,充分发挥统筹功能。法制办的专业、独特的视角、功能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机制保障。在工作中统筹各方利益诉求,做到兼收并蓄,而不随波逐流。二是在具体工作上,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较高的人员素质是实现“七个坚持、三个防止”的基础和保障。
最后,他对立法处下一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第一,立法处之间要加强相互学习和交流。应当就如何认识“七个坚持、三个防止”,及其具体含义和内容进一步深入研究讨论,同时也要进一步研究法制办如何在立法工作中发挥统筹功能,进一步明确统筹的立足点及统筹的含义。第二,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是工作经验的凝结,下一步三个立法处分工,丰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第三,在立法工作中提倡研究和讨论问题的氛围。立法是一个取舍、选择和综合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拼凑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对各方意见进行思考和甄别。研究是一个反复思考的过程。立法离不开研究,提高立法质量,需要在研究上下功夫,要提倡争论,敢于争论和善于争论。对于立法问题的讨论不应当限于本处或者本办与部门,应当将专家、行政相对人、基层群众等都纳入讨论的范围。立法中应当兼收并蓄,善于倾听、分析。要进一步完善承办人制度。明确对承办人的要求,工作标准和责任,强化承办人在草案审核中的作用。处长要在把握方向、框架、思路上把好关,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上把好关,在推动项目的进展、把握工作节奏上把好关。各处还要抓好对部门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调研和起草工作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