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政府法制机构依法行政培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特别是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6月27日至30日,市政府法制办举办了政府法制机构依法行政培训班,来自全市16个区县政府和26个委办局法制机构的55名同志参加了培训。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和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处处长张铁柱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讲话。周继东主任给培训班上了第一课,对《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讲解。
本次培训共安排了7课,由首都高校专家学者和国务院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授课。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解析、服务型政府在行政法上的定位、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基本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社会保险法若干问题解析、我市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及相关问题、行政诉讼制度及其完善等。
本次培训在课程设置上有两个特点:一是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例如,人民大学杨建顺教授通过深入阐述服务型政府在行政法上的定位,使学员理解了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辩证统一关系,加深了对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内涵的理解;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的《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基本问题》,从理论角度对建设法治政府进行了深入讲解,使学员们对于政府决策等法学理论前沿研究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国务院法制办孔祥泉处长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通过列举大量数据和案例,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报备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二是坚持新法培训与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例如,今年是社会保险法实施的第一年,清华大学郑尚元教授对社会保险法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国家行政学院杨伟东教授针对目前行政诉讼制度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行政诉讼制度及其完善》为题,对行政争议的处理和解决与学员展开互动,受到了学员们的广泛好评;市政府法制办监督指导处鲁安东处长针对北京市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了需要着重研究和解决的行政执法的相关问题,加深了学员对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要性的理解,拓宽了解决行政执法问题的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