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召开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2011年8月10日,北京市召开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座谈会。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市政府各委、办、局法制处处长;市高级法院、首都综治办有关领导了参加会议。刘敬民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主任主持。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西城区政府法制办、朝阳区政府法制办、西城区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市工商局房山分局的有关负责同志结合本机关政府职责,从健全机制、创新服务、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进行了交流。
会上还讨论了《北京市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北京市行政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讨论稿)》、《北京市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制度(讨论稿)》。
刘敬民副市长在听取相关单位交流发言和关于工作制度建设的说明后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座谈会既是贯彻落实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协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也是总结和交流行政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全面推动我市行政调解工作的一次再动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需要,行政机关具备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条件和资源。
他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认真总结已经形成的主要经验,在工作中正确把握行政调解的概念、范围以及工作重点,正确把握行政调解工作原则、工作步骤和方法,注重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明确工作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人员、经费、工作条件等保障到位;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信息报送、考核以及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宣传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在各项工作中要发挥好牵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