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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表彰为2012年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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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专门下发文件,对在2012年度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报送信息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市政府法制办名列第五。这是继2010年和2011年后,市政府法制办第三次获得该荣誉。

  2012年,国务院法制办加大了网站信息的审核力度,对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认真总结信息宣传工作经验,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持续向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报送高质量的信息。

  一、完善考核培训机制

  近年来,市政府法制办每年都要对全市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同时,在每年举行的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上,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对参会的区县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信息联络员开展写作培训,以激励各单位积极报送高质量的信息。2012年,市政府法制办以努力提高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写作水平为目标,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考核培训机制。一是修改信息考核办法。根据2011年度信息考核反馈情况,在充分听取相关被考核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市政府法制办对信息考核办法的得分计算标准和信息折算标准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二是完善培训方式和内容。改变往年邀请外单位专家进行写作辅导的方式,而由市政府法制办直接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同志结合各单位信息案例,紧密围绕提高政府法制信息写作水平这一主题开展培训,受到参训单位的认可和好评。

  二、强化采编审核机制

  为确保向国务院法制办所报送信息的质量,2012年,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加大了对区县政府和市属部门报送信息的筛选、编辑和审核的力度,着力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信息内容关。在信息筛选时,选择能紧密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核心内容或工作具有创新亮点等信息进行编辑。二是把好信息时效关。对反映最新情况的信息给予优先考虑,未标明时间的活动类信息则退回报送单位让其补充,时效性差的信息则不予考虑。三是把好信息语言关。对于信息在语言上存有较小瑕疵的,则直接进行修改完善;若信息语言问题严重的,则提出修改意见让报送单位修改后再继续审核,再次审核仍不通过的则不予采用。

  三、改进联络沟通机制

  一是继续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的联系,及时了解上级机关对信息报送的需求,力争取得上级的支持和指导。二是加强信息报送的督促。通过在市政府法制办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依法行政工作简报分别发布市政府法制办各处室外部信息采用情况和外单位信息采用情况,督促各处室和全市单位做好报送信息工作,从效果来看,2012年市政府法制办各处室和外单位报送信息积极性有较大提升,信息发布数量有较大增加。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导。2012年,除了单独联系各单位信息联络员点评具体信息外,还首次采用定期向各单位发送信息案例点评文章的方式,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从各单位反映的情况看,该点评内容针对性强、所选信息非常典型,对提高信息写作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3年,市政府法制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再接再厉,继续努力,进一步做好网站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宣传的力度。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并积极促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强信息的采编工作,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深入挖掘信息价值,使信息既能传递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又能让同行和社会得到启示。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联络。进一步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的联系沟通,及时取得指导帮助;加强市政府法制办信息中心与各处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办内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视全市政府法制系统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考核培训、督促指导等各项长效机制。

  三是适时对网站进行改版。在认真总结2012年度网站信息宣传工作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北京市及外省市政务网站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以工作需要和公众需求为导向,主动思考和筹划,提出网站升级改版方案,适时进行网站改版,进一步提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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