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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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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19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对此广泛关注,展开了热烈讨论。截止2月8日,共收到市民、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正式意见、建议348份,其中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征集到意见、建议334份,邮寄方式收到意见、建议14份。反馈意见对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时机、立法的内容基本上是赞成的。舆论认为,草案值得赞扬的地方有很多,比如把环境治理纳入到政府的考核机制中,再比如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加严管理,还比如对排放指标的金融交易。又比如草案将“责令机动车停驶”作为“最后的应对”提出,是公权力应有的审慎,值得肯定。

  1.新特点。此次征求意见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关注度高、覆盖面大。征求意见公告发出后,各大新闻媒体及时跟进报道,并给予持续关注。尤其值得感谢的是,各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媒体不吝时间和版面,纷纷进行全面解读、亮点解析、重点讨论等,为社会公众理解草案内容、总结归纳观点提供了重要帮助。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栏目中进行了报道,这在地方立法征求意见中尚属首次。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晚间新闻》栏目用5分钟时间对草案的重点内容和亮点做了详细解析报道。北京本地媒体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新京报、北京晚报等对草案做了全面介绍和详细解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京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对草案进行了专家解读报道。新华网、凤凰网、网易、新浪、搜狐等数十家网络媒体进行了转载和讨论。二是反馈意见数量多、针对性强。此次征集到的意见在数量上是近几年来较多的一次,网民意见也较有针对性。意见主要集中在机动车尾气管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居民楼内禁设餐饮企业、居民燃煤污染等方面。三是意见讨论深入、系统性强。此次征求意见还吸引了相关专家和国际国内环保组织的积极参与。相关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较为专业、系统的意见。环保组织和机构从中立的角度对立法内容进行了审视判断,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2.新观点。反馈意见除了针对草案的具体条款措施进行了讨论外,还对草案应当规范的内容提出了补充性意见,也有网民提出了治理大气污染的新观点。如有网友认为,治理大气污染的根本在于控制人口增长、合理规划城市布局。有专家和环保组织认为,治理大气污染,关键要加大处罚力度,建议明确按日累计处罚。也有专家和环保组织提出应将公益诉讼写入草案。

  媒体关注的热点是草案中的新理念。一是史上最严,最高罚款100万元,对多次违法加倍处罚;二是特殊天气状况下部分企业停产、部分车辆停驶;三是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区域协同治理大气污染;四是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五是公交优先,引导市民树立绿色出行,停车超3分钟熄火等;六是推动利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

  网民关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334份网民意见中,有109份意见集中讨论机动车尾气管理以及限行方案,同意实行机动车限行的占多数,同时还提出了诸如限制机动车总量、限制部分机动车(包括公车)行驶、提高油品质量、推行公交优先、鼓励绿色出行等意见。由于征求意见时间恰逢春节前夕,许多网友建议在条例中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36份意见提及此观点。另有22份意见认为应当加强对餐饮产生的油烟和恶臭污染的治理,特别是居民楼内应当禁止设餐馆。另有10余份意见对燃煤污染控制提出建议,认为应当加强清洁燃料改造。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此次立法能否对空气质量改善起作用,关键在于相关措施能否被执行和遵守。

  专家和环保组织关注草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北京大学多位法学博士从合法性上对草案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草案不违反上位法,草案中规定的措施符合地方立法权限,但措施是否是最适当和严密的,还可以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他们建议此次立法征求意见再开放、再全面一些,使立法更加民主。人民大学王丛虎教授也认为,在特殊天气状况下,政府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自然大学建议对违法行为实施按日累计处罚。北京林业大学杨朝霞教授、北京大学资源研究中心、达尔问环境研究所、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等也提出了深入、系统的意见。这些意见包括:确立新的环保理念,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等。

  相关企业关注自身权益保障。此次征求意见也得到了十几家化工、水泥、电力、汽车制造等企业的积极回应。企业总体上认可草案为企业设定的社会责任和采取的管理措施,并从各自行业特点和现状出发,对具体条款、措施实施的基础和条件提出了完善性意见。

  3.新做法。对于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将在下一步立法工作中进行重点研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进一步征求意见、研究论证,并根据意见对草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对社会关注的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机动车停驶和限行、特殊天气状况下对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居民楼内能否设立餐馆、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能否按日累计处罚、能否规定公益诉讼等进行重点研究。届时我们还会邀请社会公众代表、相关企业代表、环保组织代表、媒体代表等参加座谈会,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

  此次征求意见,是为充分听取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更是为探索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而积累经验。今后,法制办将继续拓展公开征求意见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使民主立法的制度更加完善,民主立法的形式更加丰富,进一步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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