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李富莹副主任率法制二处赴江苏省、上海市进行全民健身立法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9日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的修订工作,9月14日至17日,市政府法制办李富莹副主任赴江苏省、上海市进行全民健身立法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法制办、市体育局的相关领导和同志、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潘嘉同志参加调研。
此次调研重点围绕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对外开放措施,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体育非营利组织的培育等主要问题展开。
江苏省、上海市的全民健身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其中两地的法制保障功不可没。调研中,工作组认真听取了两地体育局、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对全民健身工作及全民健身条例修改情况的介绍,就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运维、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体育非营利组织的培育等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我市立法拟采取的制度措施听取了两地业界人士的意见。
此次调研目标靶向清晰、成效显著,进一步拓展了立法思路、丰富了制度设计,为下一阶段工作开拓了有利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