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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绩效任务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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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职责

年度任务

时间节点

完成情况描述

1

一、依法行政综合业务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宣传培训、考核评价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二季度

1.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通过2017年度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现已正式印发。起草了2017年市级机关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指标体系,并报送至市政府绩效办。 2.组织专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评审标准座谈会,形成了示范项目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并起草《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评审活动的通知》

2

第三季度

向各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报送2015-2017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按步骤组织开展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价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评审活动的通知》,明确创建评审活动标准和步骤,6-10月为创建活动开展阶段。举办了全市法制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3

 

 

 

 

 

 

 

 

 

 

 

 

 

 

 

 

 

 

 

 

 

 

二、承办市政府立法相关工作

科学编制市政府201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第二季度

201751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25号)。已完成。

4

第三季度

任务已完成。

5

完成《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使用公共信息办法》立法审查工作。

第二季度

1.书面征求了全市12家行业协会的意见;2.向市工商行政、机构编制和民政部门第二轮重点征求意见;3.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会同起草部门市经信委对草案内容进行了三轮修改完善;4.组织筹备市政府立法专家委员会法律工作组会议对草案进行法律审核。

6

第三季度

1.向社会公众、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广泛征求意见。2.重点征求市工商行政、机构编制和民政部门意见;听取全市12家行业协会建议。3.召开市政府立法专家工作组会议对草案进行法律审核。4.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提请安排室办公会议审议。

7

完成《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立法审查工作。

第二季度

我们认真研究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对草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就重点问题与市民政局进行了沟通,目前双方就草案的主要内容和制度达成了一致意见。按照立法工作制度要求,我们拟定于75日召开立法专家审查会,对草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查把关。在专家审查会后,我们将根据专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8

第三季度

完成了草案的二次征求意见、室办公会审议以及草案的进一步修改,正式启动了立法协商程序,已报送了向王宁副市长的请示。

9

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立法审查工作。

第二季度

我们按照立法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对草案送审稿征求了国家卫计委、国法办及本市相关部门意见,并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我们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的审查工作,已于2017615日市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履行签发手续。

10

第三季度

二季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完成,并以政府令形式公布

11

开展《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并按照立法程序进行法律审查。

第二季度

市交通委报送审查后,按照立法程序抓紧开展审查工作,书面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召开相关立法座谈会、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工作组会等,对各方意见进行收集整理,根据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于6月初经室办公会讨论通过,根据室办公会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目前,已按照立法程序上报市领导。

12

第三季度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已于7月中旬正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项任务市政府阶段立法工作已完成。

13

开展《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

第二季度

指导市环保局拟定立法调研方案,指导市环保局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

14

第三季度

市环保局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按照调研工作方案,我办会同市环保局对相关区县、企业、研究机构进行了调研。

15

开展《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草案)》调研和立项工作。

第二季度

指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16

第三季度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市住建委起草了立项论证报告初稿,我办对立项论证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在市住建委立项论证报告初稿的基础上,我办形成了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法律问题报告。下一步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开展立项工作。

17

协助相关部门研究高排放货运机动车绕行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排放货运机动车绕行方案制度研究工作。

18

第三季度

《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已由市公安交管局正式发布,于2017921日起正式实施。该项任务已完成

19

开展《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

1、提前开展专题调研,就立法拟解决的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意见。2、做好对市公安局起草工作的指导与协调。3、做好问卷调查相关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在首都之窗和交管局网站上开展非机动车调查问卷,截至目前,共收到4万余份反馈意见。4、公安局报送草案送审稿后,立即着手征求意见工作,向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80家单位发送书面征求意见通知。目前正在对草案进行认真审查。

20

第三季度

1、按照规章立法工作安排完成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立法调研、立项、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 2730日,蔡奇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立法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将非机动车管理立法由规章项目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项目。 3、根据会议要求和法规立法要求我办启动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913日,将市公安局《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项申请报告和我办关于《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立项审查意见一并报送市人大审查。 4、在前期《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基础上开展《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调研起草工作。

21

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立项论证工作。

第二季度

参与了维稳办组织的前期调研及各类座谈会并对立项工作给予了指导。一是就维稳办立项论证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并指导其围绕上述问题开展调研论证。二是在调研中及时就重点问题的研究给予指导,及时了解调研进度,并就调研方向给予纠正。

22

第三季度

与维稳办就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立法调研,经了解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769日就《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将此情况通报了维稳办,决定暂缓本市立法进程,待国家立法出台后再行启动。

23

组织全面清理现行政府规章。

第二季度

1、与各单位沟通联络,督促和指导规章清理工作。2、归集整理各单位反馈的清理意见。3、对各单位的清理意见开始进行初步审核。

24

第三季度

120173月,我办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法制发〔201716号),对规章清理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220176月,我办陆续收到各单位反馈的清理意见,经汇总审核后,形成了初步清理意见,并就初步清理意见通过书面、座谈、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各单位征求意见。3、目前,正根据各单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抓紧形成初步清理结果。

25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第二季度

已召开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对相关任务进行部署,同时完成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有关双随机抽查执行情况监测功能,并对各部门执行双随机抽查和“月公示”制度情况进行监测。

26

第三季度

已召开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对相关任务进行部署,同时完成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有关双随机抽查执行情况监测功能,并对各部门执行双随机抽查和“月公示”制度情况进行监测。

27

完善行政执法和监督体系,推动执法责任落实。做好执法平台二期建设、验收和三期的预研工作。

第二季度

已完成执法平台项目全部功能模块的开发,并完成了项目初步验收工作。

28

第三季度

已完成执法平台项目全部功能模块的开发,正在进行试运行调试工作,并准备项目终验。

29

完成“执法监测评估办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

第二季度

梳理法律依据及外省市的做法,形成基本框架思路。

30

第三季度

完成办法相关调研工作,继续梳理借鉴外省市的相关经验,并起草相关办法。

31

做好“两法衔接”的立法宣贯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季度

继续完成两法衔接培训工作,已完成实施细则中行政执法机关部分的起草工作,案件移送系统已基本完成并上线运行。

32

第三季度

完成两法衔接培训工作,在市执法平台上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完成涉刑职权数梳理,案件移送系统正常运行。

33

 

 

 

 

 

 

 

四、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加强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统筹指导与考核,年底前初步形成市、区、街乡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

第二季度

结合全年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并将其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体系。2017512日通过《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京依法行政发〔20172号)和《2017年度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京依法行政发〔20173号)两份文件。

34

第三季度

1.结合全年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并将其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体系。 2.围绕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主管领导带队先后深入到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地税局等重点部门,以及通州区、海淀区等重点区,分别针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三级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建设以及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各单位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开展重点工作等进行督促和具体指导。先后组织召开了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座谈会和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培训班,进一步了解掌握、督促指导各区、市级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工作落实。 3.面向全市各委办局、16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共115人,举办了为期3天的法律顾问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题研讨培训,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家发改委法规司、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围绕“民法总则”“法治政府建设”以及“PPP合同涉及法律问题”、“政府采购中的法律风险”等政府法制前沿业务进行专题辅导,着力解决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实务问题,满足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业务需要,力求提高三级政府法律顾问整体业务水平。

35

 

 

 

 

 

 

 

五、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第二季度

共完成合法性审查170件次,其中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查136件次,市政府会议审议议题44件次

36

第三季度

第三季度共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2件次(其中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66件、市政府议题36件)具体材料为文件审查意见目录。

37

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信息平台的试运行以及二期建设工作。

第二季度

二期平台建设磋商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由一期工程承办企业北大软件继续为我办服务。目前系统已开始进行内侧,确定十余家文件决策量较大的单位进行试用,并根据需求随时调整和反馈。

38

第三季度

在平台试运行完成10个单位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送审查工作,2个备案主体的10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送工作。并根据反馈情况调试完善平台。具体材料为审查意见目录和平台使用说明。

39

组织开展第二阶段市政府文件清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季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文件清理的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其他相关单位的文件清理工作已经部署,具体工作要求日前已经下发,目前正在紧张进行中。

40

第三季度

各部门已完成第一阶段清理建议报审工作,我办对报送的清理建议进行了复核。共对清理范围内市政府发布的4836件文件清理审核,拟失效文件875件,拟保留文件和不予处理规范性文件3961件。要求各部门对此进行第二轮复核确认工作。

41

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职责,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第二季度

1、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二季度共完成立案341件,审结190件。2、二季度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7件,100%出庭应诉。3、二季度已完成全市行政应诉培训工作和行政复议文书评查优秀文书评选工作。

42

第三季度

前三季度: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46件,立案受理1001件,结案889件。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520件,百分百出庭应诉。

43

七、京津冀协同发展

深入开展京津冀公路领域立法协同与规范性文件对接,力争形成相对统一、较为完整的京津冀区域公路管理制度框架体系。

第二季度

为《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送审稿)》研提意见.

44

第三季度

积极开展京津冀立法协同工作,通过座谈会、书面反馈等形式,对《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送审稿)》、《河北省营商环境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送审稿)》研提了相关法律意见。

45

八、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第二季度

按照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修法立法相关工作,推动各项法律制度落实到位。为《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送审稿)》研提意见。

46

第三季度

积极开展京津冀立法协同工作,通过座谈会、书面反馈等形式,对《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送审稿)》、《河北省营商环境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送审稿)》研提了相关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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