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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规划分局到我办交流行政应诉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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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2日上午,西城规划分局负责同志一行三人来到我办,与我办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共同交流行政应诉工作。

  西城规划分局负责同志表示,在“原告不服市规土委《限期拆除决定书》及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上诉案件应诉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给予了非常专业、及时、有效的指导帮助,特别是两次专题应诉情况沟通会,不但帮助我们准确把握案件重点与焦点,拟写高质量的答辩状和代理意见,更坚定了我们上诉信念,站位高、方向准,促使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应诉工作,并取得了二审胜诉的理想结果,这对于目前全市拆除违法建设相关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对此我们衷心感谢。

  西城规划分局负责同志进一步表示,此次案件的办理给基层行政机关带来深刻启示:一是要善于从全局高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基层行政机关工作虽然具体,也要明确站位,自觉从大局出发。二是要提升行政机关自身的应诉能力。要杜绝基层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律师依赖症”现象,提高自身应诉能力和水平。三是要重视共同被告案件的应诉协同。要加强协调,避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积极寻求复议机关的支持与指导。四是要在日常履职中坚守法律底线。基层行政机关要通过应诉案件,认真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

  受主管办领导委托,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负责同志接待了西城规划分局一行。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负责同志对西城规划分局一行前来交流工作表示欢迎,对西城分局在应诉过程中所体现的法制意识和不断改进工作的精神表示肯定,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认真总结该案的经验教训。通过总结,不断改进相关履行职责的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二是要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应对行政诉讼。要善于通过行政应诉工作,坚持正确观点和主张,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三是行政机关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大局观。不论何时,都要坚守法律原则和底线,在法律框架内做好相关工作。四是加强共同被告案件的协调与配合。行政机关要在共同被告应诉中互相支持,共同做好案件的应诉工作。

  最后,双方一致表示,要继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交流,适时开展基层行政应诉工作培训与指导,促进行政应诉业务能力与行政管理业务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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