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的决定(草案)》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联合预防查处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工作衔接,维护法制统一,构建行政、司法、监察三位一体预防打击违法犯罪体系,2018年4月19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的决定(草案)》,对涉及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的四条内容进行了修改。下一步我办将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请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