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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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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深化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要求,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其他犯罪的打击力度,更高标准服务于首都“建设世界城市”发展战略,6月24日,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22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4家特邀单位的领导召开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刘敬民副市长、慕平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主任主持。

  会议印发了《北京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和《北京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和《联席会议制度》)两个文件,标志着我市在充分发挥两种法律手段维护首都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迈出了积极的一步。《工作办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接收案件、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等将会起到积极作用。“主体清晰、权责明确、程序科学、分工合理”是《工作办法》的一大亮点。

  “两法衔接”机制的建立,对解决当前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违法现象提出了工作思路。会议强调在查办食品、医药、卫生、能源、环境、土地规划、征地拆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强调要搭建面对面讨论的工作平台,把“两法衔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做到务实、高效;强调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找准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和突破口,扎实推动;强调要加快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优势,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检察机关的监督公诉和刑事判决等环节的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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