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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东同志带领法制三处调研生活垃圾管理立法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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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10月15日,办党组书记、主任周继东同志带领法制三处同志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调研生活垃圾管理立法。调研一行实地考察了朝阳区枣营北里社区和平谷区马昌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参观了朝阳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征求基层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对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市市政市容委柴文忠副主任、陈玲副主任陪同调研。

  调研中,朝阳区和平谷区分别介绍了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和农村村民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经验。朝阳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介绍了垃圾填埋、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等分类处理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

  朝阳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经验:一是综合管理。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发生转变,由原来的市政市容委一家管,转变为现在的各部门综合管。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全体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并配有专门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在垃圾投放处明示垃圾分类标准。三是专业化服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由专业化作业队伍完成。

  平谷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经验:一是政府推动。政府高度重视垃圾管理工作,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领导小组,一把手挂帅,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机制,实现综合管理。建立保洁员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还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宣传,调动全区市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垃圾分类为什么做,如何做。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分类工作进行定期评比和不定期检查,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工作不合格的,给予一定处罚。五是有专业队伍作保障。建立了分类指导员和保洁员队伍,宣传、指导、监督分类工作。垃圾运输工作由专业运输队伍承担,实现统一分类、统一收集、统一处置。

  基层管理部门和企业还对垃圾处理责任划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定位、生活垃圾配套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等提出了立法建议和意见。

  最后,周主任对本市垃圾管理立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特别是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抓住几个突出问题,解决几个重要环节。二是垃圾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市民,立法应当公开、让市民广泛参与,立法的同时宣传立法思路、基本制度和精神,把立法的过程作为广泛宣传、动员的过程,为立法实施奠定基础。三是加紧工作,尽快提交成熟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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