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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组织召开《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项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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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8日上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项论证会。会议由李富莹副主任主持,非遗保护及法律领域有关专家、非遗项目传承人及项目保护单位代表以及市区两级文化行政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文化局庞微副局长介绍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项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与会代表围绕北京市非遗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拟采取制度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深入发表了意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北京市开展非遗保护立法必要且紧迫,对于北京实现全国文化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结合自身工作,与会代表分别从统筹考虑非遗的保护和发展、完善非遗项目认定和评审制度、进一步明确传承人的权利义务、健全非遗行政管理体制和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最后,李富莹副主任总结指出,目前各方面对推进北京市非遗保护立法的认识高度一致,市文化局应当进一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调查研究、夯实立法基础,市政府法制办将对与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研究,并按照程序持续推进立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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