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莹副主任带队到大兴区就社会救助立法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立法审查工作,2017年3月9日,市政府法制办李富莹副主任带队到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开展立法调研。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和起草单位市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调研。大兴区政府法制办和民政、卫生计生、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以及天宫院街道办事处和魏善庄镇的主管领导或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围绕对《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展开,同时听取了区各部门和街道、乡镇的其他相关立法需求。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对象的范围、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标准、机动车等家庭财产认定、子女赡养义务、基层工作人员配备、各项救助政策之间的衔接等方面。此外,与会人员还就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具体救助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
最后,李富莹副主任对与会单位表示了衷心感谢,并表示会后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每条意见建议进行深入、认真的研究,吸收采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期出台的规章管用、够用,切实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