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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北京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立项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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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上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立项论证会。会议由李富莹副主任主持,审计署法规司有关领导,内部审计及法律领域专家,市发展改革、财政、国资、机构编制、教育、科技、公安、金融、医院管理等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院校代表以及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一处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审计局介绍了《北京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立项论证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与会代表围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拟采取制度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深入发表了意见。与会各方大多数意见认为,开展内部审计立法必要、迫切,对于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此外,还结合自身工作,从立法的适用范围、内审组织制度设置、内审职责权限和具体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最后,李富莹副主任对各方意见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下一步立法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四点:一是明确内部审计的定位,特别是处理好与政府审计的关系;二是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三是加强内部审计成果的科学、合理利用,促进内部审计事业持续发展;四是深度挖掘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机构指导监督职责的内涵,丰富指导监督的手段和方式,除明确强制性要求外,也要注重任意性规范的作用,引导内部审计自我选择、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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