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北京实践”研讨会在京举办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12月26日,由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北京市法学会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北京实践”研讨会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杨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副局长、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勇,中国法学会副秘书长、《民主与法制》社党委书记、社长尹宝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出席会议并致辞。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郭德富应邀出席会议。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郭旭升主持会议。
任勇同志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北京市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依托五个实践研究基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打造出法治建设的北京品牌。他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积极深化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尹宝虎同志在致辞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实践研究基地”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加大理论成果向工作实践转化力度,切实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任雪峰同志在致辞中指出,今年以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市法学会的指导支持下,高水平运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司法实践研究基地,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典型案例,司法实践研究基地的阵地作用和品牌效应进一步彰显。他表示,司法实践研究基地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努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北京法院形成更多生动实践。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鲍雷同志通报了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日臻完善,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丰富、成果丰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研讨交流环节,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五个实践研究基地代表分别围绕行政许可条件设定模式及其反思,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0建设发展路径,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民法典“案例法治”的理念、方法与实现路径,扎实推进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衔接机制研究等内容开展深入研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魏晓娜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周友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施鹏鹏教授一一点评。
崔杨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指出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重要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生动实践。她强调,一是要强化思想引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知行统一。二是要坚持首善标准,统筹推进实践研究基地建设实现新突破。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学理化研究和学术化表达,有效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北京贡献。
北京市委依法治市办、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北京市法学会有关领导同志,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实践研究基地有关负责同志及研究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