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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故事:成年男子告父亲索要扶养费 背后故事令人唏嘘......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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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离异后,父亲并未按月支付抚养费,患先天性疾病的小刚生活难以为继,通过法律维权时,父亲却以其满18周岁为由拒付,法援律师如何帮他解难纾困,来看今天的法援故事。

  一、父亲耍赖拒付抚养费

  小刚父母于2000年登记结婚,2011年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小刚由母亲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至小刚独立生活为止。但自离异后,李某仅支付了4700元抚养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小刚已经历过一次手术,目前仍需二次手术,原本在读高中的小刚只好休学等待治疗。小刚虽已年满18岁,但因病不具备正常的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无法筹足高额手术费。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开销,他只得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支付2011年11月到2021年5月期间的抚养费,并自2021年6月起支付每月2500元抚养费。

  一审法院根据案件事实、相关证据,于2021年9月作出判决,李某需支付小刚2011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抚养费108100元,自2021年6月1日起,李某每月支付小刚1200元的抚养费。一审判决作出后,小刚父亲李某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李某认为小刚已年满18周岁,无需支付抚养费,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小刚的诉讼请求。

  二、法援助力维护合法权益

  2021年9月,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规定批准了小刚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将此案指派给法援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小刚二审上诉期于10月9日届满,为赶时间,接受指派当天下午,法援律师便同小刚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并在国庆当日拟好上诉状帮助小刚递交。通过详细阅读卷宗,法援律师仔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并寻找准备了新的证据:

  1.小刚的在校证明和休学证明,证明小刚虽已21岁,但仍未完成高中教育,李某应当支付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费用;

  2.李某企业经营信息,证明李某经济条件良好,具备负担能力;

  3.小刚病情的病历材料,证明小刚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已经历一次手术;

  4.小刚主治医生与小刚母亲微信聊天截图,证明小刚仍需二次手术,且二次手术花费巨大。

  2022年2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小刚父亲李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小刚最终拿到了应得的抚养费,有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主张抚养费?

  该案中,尽管小刚已年满18周岁,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有权主张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但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需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1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司法实践中可据此适用该司法解释。

  父母双方已就抚养费支付达成协议,子女是否还可以请求变更?

  《民法典》第1085条第2款对此作了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时,抚养费数额可能符合当时生活、消费水平,但随时间的推移,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生病或遭意外伤害等,原有数额不能满足子女实际需求时,应当允许子女在必要时请求变更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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